將擴公民有序參與立法
[2010-03-10]
吳邦國9日強調,今年要適時啟動立法後評估試點,結合常委會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法律實施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有針對性地選擇一到兩件事關民眾切身利益的法律,開展立法後評估試點工作,探索建立立法後評估工作機制。
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立法評估與執法檢查不同,執法檢查主要是針對法律的實施情況及實施主體,而立法評估主要針對法律本身。「現在社會發展迅速,很多情況非常複雜,甚至日新月異,一部法律制定之後不能就被束之高閣,三五年甚至幾十年後再進行修訂。應該根據實際的實施效果及時效果評估,以增強法律的實操性和貼近性。」
吳邦國並強調,今年要擴大公民對立法的有序參與,堅持和完善法律草案公布機制,增強立法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的實效,選擇法律草案中民眾普遍關心的問題進行充分論證,認真聽取各方面特別是基層民眾意見,不斷完善法律草案,並將採納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回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