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變幻莫測,形勢一旦有變,計劃可能便要更改。正如讀者簽了合約後,又中途退出,可能會損失不菲。
以下是一些消費者簽署長期合約後要付出昂貴罰款的例子:
按揭:假如某甲將房屋做了定息按揭,為期5年,兩年後,利率下降了,甲將房子出售或另做按揭,甲將要向貸款機構繳交餘下3年的應付利息。如果甲原來的利率與現行的利率相差大,而按揭還有幾年才期滿,息差罰款會很大。
Natasha與丈夫原與某大銀行有7年的53萬元按揭合約,3年半後,兩夫婦將房屋出售,被銀行罰息4.6萬元。她說:「這是我們夢寐以求的房子,會長期住下去的。」她再說道:「我們的生意不好,不斷虧蝕,唯有節衣縮食了。」
電話:用戶購買手提電話,一般都要簽合約,幾年內不可轉換手機公司。手機服務公司就是靠這份長約以彌補在手機價格的支出。
現在,各電訊公司的家庭電話、電視、上網服務,都以合約形式出售,將顧客「鎖住」幾年。有時候,顧客已簽了長期合約而不自知。例如電訊公司向顧客詢問是否想獲得折扣優待,顧客只要說一聲我願意,而假如將來想脫離合約,便可能要償還這份折扣優待。我認為,這即是懲罰性收費。
William McKeown最近轉用了羅渣士家庭電話服務。貝爾電話(Bell Canada)寄給他最後一份帳單,內有150元須繳交,那是提早解約的罰款。他說:「貝爾電話對我說,我用的是推廣合約,兩年期,2010年才期滿。」
他說:「如果明知道合約快要期滿,又知道提早退出會被罰款,我還會違反這合約麼?看來不會了。」
RRSP:金融機構管理註冊退休儲蓄計劃(RRSP),會收取年費。所以,如果投資者將資金轉到其他機構,這些金融機構便會收取罰款。
Colin Lewis是個退休人士,由於另外一間代理行的利息較高,他決定將3份RRSP轉到這間代理。結果,TD Canada向他收取150元懲罰費用。他說:「這些RRSP的總值不足10,000元」。
TD發言人Barbara Timmins表示,關閉顧客的RRSP帳戶牽涉數項昂貴的行政費用。(不過,銀行為表示善意,將50元退回給Lewis。)
天然氣、供電合約:推銷員上門促銷,向顧客保證不會受到加價影響。顧客接受了推銷員的計劃,但其後發覺電費比以前更貴。
以受監管的公用事業計,天然氣價格現在是每立方米11至12仙,但顧客發現費用是35仙至40仙。電費是每度電5.8至6.7仙,但顧客要付8至9仙。顧客聽信推銷員的說話,推銷員說如果能源價下跌(這是錯的),顧客會受到保障。現在,零售商說已代顧客購買5年的能源,所以便有這懲罰性價錢。
Greg Bago初次買房子,收到帳單,發覺取消天然氣及供電合約要繳交逾1,300元罰款,滿不是味兒。後來星報介入這事,結果Summitt Energy同意讓他中斷合約,兼免罰款。
也是這一句,人生多變,前路未卜,如果要中斷合約,便要被罰巨款,那何必要與這些公司簽約?如果不能節省,何必還要簽約?如果付出的多,最終又被罰款,唯有自嘆倒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