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g Tao Financial

生財有道

投資產品太複雜 會造成困惑

[2010-02-21]

華爾街與多倫多金融街的行家為吸引投資者總是不斷推出新的投資產品。
然而,若銷售人員難以理解這類複雜的投資工具,或向客戶解釋清楚,問題便隨之產生。
例如紐嫚(Christine Newman)例子,她年近6旬,很晚才開始為退休儲蓄。其Wellington West Investments Inc.的銷售代理建議購買所謂的資本回報債券(return of capital bond,簡稱ROC)。
紐嫚說:「當我聽說是債券,便以為是安全的投資。」「我希望知道債券到期日,以及回報率。」
對方告訴她,這種債券3年到期(實際上是15年)。紐嫚便於2008年7月購買了債券。
她說:「股市下跌,自己暗暗慶幸,能夠將30,000元安全地投入債券。但到12月初,接到一封有關自己投資的信件之後,立即引起警覺。」
她平生第一次聽說本金保護票據(principal-protected note,簡稱PPN),這一投資產品包括兩部分:
*一部分投資保證獲得最初投資的金額,通常是6至10年之後。本金由第三方擔保。
*另一部分投資與股市指數或基金掛鉤,可能提供較大的回報。
假定將100元投入PPN,為期10年。基金經理用其中的70元購買擔保投資產品,提供至少100元(加上利息)。
其餘的30元用於投資,獲得較大回報,而不會損失本金。聽起來,這兩部分投資都不錯。
但加拿大證券管理機構(Canadian Securities Administrators)向投資者發出警告,指出這類投資產品的風險:
*若過早提款,本金可能不會受到保障,並需要繳納手續費。
*可能獲得極少或根本沒有投資回報,還不如購買提供固定回報率的擔保投資證(GIC)。
*與PPN有關的手續費比較高,使投資者很難獲利,即使投資表現良好。
另一問題是,若股市大跌,例如在2008年與2009年初期出現的情況,PPN投資經理可能決定平倉。這一程序又稱作「出局」或「保護」。
Investor Economics高級顧問師卡多尼(Carlos Cardone)指出,2007年初至2009年中,七分之一的PPN被迫出局。
紐嫚的PPN也不例外,若投資15年,除了保住本金之外,根本沒有獲得回報的機會。
於是,紐嫚提出投訴,指基金代理誤導。而且當其要求公佈其中情況,對方也未予理睬。
等待了漫長的9個月之後,對方提出退回27,360元,若將以前分派的2,640元計算進去之後,等於最初投資的30,000元。但妞嫚予以拒絕。她說:「向銀行服務與投資申訴專員(Ombudsman for Banking Services and Investments)、加拿大投資業規管組織(Investments Industry Regulatory Organization of Canada)投訴。」「投資系統存在許多問題,令投資者感到恐懼,不知向何處投訴,也不知應相信誰。」
資料來源: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