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道
雖然聖誕節及元旦假期向來是相愛的人共聚的美好時光,但有專家表示,這些日子也變成分手的熱門日子,原因是假日帶來諸如見家長等方面的壓力,而且隨之而來的是財政問題。
根據專家的意見,年輕的情侶及結婚多年的人在11月底及1月初分手的機會增加,當中的分別是蜜運中的男女會在聖誕節之前便分手,而已結婚的夫婦會忍耐至元旦過後才離婚。
多倫多的治療師兼關係專家莫菲(Kimberly Moffit)表示,節日的某些東西令人整理本身的生活,尤其是愛情關係方面。
她表示,再加上購買禮物,派對應酬及家人團聚的壓力,足以破壞甚至乎成熟的關係。
她補充稱,她的工作通常在每年這個時候變得多起來。
雖然難以找到任何學術的研究來證明這個現象,事例卻不缺乏。
網上的論壇有很多人在這個每年最快樂的節日期間尋找安慰,以及修補關係的忠告。
去年面書(Facebook)個人資料的調查顯示,11月底及12月初是轉為「單身」身分的黃金時間。
亞伯達省紅鹿(Red Deer)夫婦輔導員麥克勞德(Debra MacLeod)表示,約會中的伴侶傾向於在聖誕節前分手,而夫婦則押後至新年。
她說,這肯定是一個模式。
見家長或財政爭執是因素
她說,部分在蜜運中的人會因為感覺感情降溫而分手。
她補充稱,另一些人也許因為面對可能會出現求婚場面而分手。
莫菲表示,對於很多伴侶來說,不論是否夫婦,分手來自壓力,而這些壓力則由親屬或本身兩人所造成,原因涉及要實踐一些無可能的完美節日安排。
她說,人們會考慮是否把對象帶回家中與父母見個面,而這會令都這些人對本身的對象重新作出考慮。
卑詩省的MacLean Family Law Group的麥克連(Lorne MacLean)表示,財政的爭執也是導致節日分手的1個主要因素。
他說,夫婦通常試圖在節日保持關係,以免破壞子女的假期。
他表示,當開始收到帳單,快樂的一面通常都出現裂痕。
他又說,對於他的律師行來說,1月份首個星期的離婚個案最多。
有一些人認為在年初辦離婚而非在年底會有稅務的好處,但麥克連表示,情況並非如此。
他說,這與稅務利益無關,這也不會帶來策略上的好處,而是象徵的性質,因為是新年新開始。
資源來源:加通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