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旅遊業聯會(Tourism Industry Association of Canada,簡稱TIAC)促請聯邦政府檢討部分旅行社涉嫌違法接待加中指定旅遊目的地(ADS)遊客,以及有旅客「跳機」申請難民問題。不過,移民部官員強調,他們依法不能拒發簽證給不合資格的旅行社客人,顯示監管有實際困難。據統計,報團參加ADS的遊客,審批率高達90%,是經營加中旅遊的主要生意來源之一。
本報記者張文慈報道
移民部數據顯示,在去年上半年,來自北京、上海的ADS旅客達10,660人,佔申請臨時居民簽證(Temporary Resident Visa,TRV)的11%,較加拿大旅遊局(Canadian Tourism Commission,簡稱CTC)預期差,但符合移民部期待。
《移民資訊匯編》(Lexbase)獲得資料顯示,TIAC行政總裁戈爾茲坦(David Goldstein)去年曾發電郵予移民部,強調TIAC是受聯邦工業部委託,負責鑑定及授權本地合資格的旅行社,提供ADS遊客接待服務。任何未取得授權的旅行社,如果向中國ADS觀光客提供接待服務,則屬違規。為避免出現類似澳洲的ADS旅遊惡性競爭,導致服務品質低落,政府應檢討和加強管理。
旅客滯加申請難民
不過,移民部助理副部長林克萊特(Les Linklater)指出,根據《移民及難民保護法》,加拿大駐華簽證申請中心不能拒發簽證給參加了不符合加中ADS諒解備忘錄的旅客,顯然TIAC錯誤以為本國政府會與澳洲一樣,對運作進行監管。
移民部證實,有一家中國旅行社於優先組團名單上被除名,不能再辦特快簽證,因為該個38個成員的旅行團有人滯留加國並申請難民。
加拿大旅遊局2010年選出23家中國優先組團旅行社,他們擁有通過綠色通道的送簽權,只須5天內就可以辦妥簽證,同一般旅行社所需的7到14天比較,能夠更快幫客人取得簽證。
溫哥華世運旅遊銷售及市場總監周其楨表示,違規接ADS團的業者大有人在,TIAC也無從管理,雖然不公平,但他們是正規業者也懶得去投訴,只會加強服務品質。他指,公司今年在接待ADS遊客錄得15至20%增長。
加前年簽中國ADS
ADS的全稱是Approved Destination Status,中文解釋是「核准旅遊目的地國家」,是中國與某國簽訂的關於對方作為中國公民出境旅遊目的地的協議。加中於2010年6月簽署《指定旅遊目的地諒解備忘錄》,同年8月,中國ADS旅遊首發團赴加,邁出了加中旅遊交流史上重要一步。目前與中國簽定了ADS協議的國家接近140個,其中正式開展業務的約100個。中國在1999年批准澳洲為第一個ADS西方國家,而美國較加拿大更早成為ADS旅遊國。








